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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出國一趟不讓家人擔心,這些玲瑯滿目的保險公司,產險?壽險?意外險?醫療險?光是看那些千篇一律的條款都眼花撩亂了。個人幫你評比了幾個常見保險公司「旅遊平安險」方案,
透過線上投保即可快速一次搞定選擇簡單保險問題!
 
 
1. 你是否已有先「意外險」或「醫療險」?有沒有足夠的「實支實付」醫療險?
 
因只有光「旅遊平安險」是不僅適用於打工度假者,尤其是可能會有職業保障上的顧慮,如果可以透過「意外險」或「醫療險」支援國內外之醫療給付來補足,那麼「旅遊平安險」來支援於「海外突發疾病」、「海外救援」及加強住院門診醫療金額,就已經很足夠了哦!
記得,國外的醫療費用極高,光是家庭醫師的掛號費,非居民就約紐幣100~150,住院費用更是上萬 (沒有找到實際數字,但澳洲住院及急診都是上萬的),也因為紐西蘭是英國制的「全民健保」所以有ACC會幫你支援意外險部分,但疾病及門診部分是不會幫你支付的哦!
 
針對「意外險」及「醫療險」本人也是門外漢,也在學習中。
推薦一個關於保險的網站My83,非常的平易近人,裡面不但有許多保險初淺,同樣也能夠比較保單優劣,如果不懂「實支實付」的意義,這裡有個文章舉例得很清楚。 實支實付 PK 定期日額,案例大比拚
 
 
 
2. 優先考量「海外突發疾病」等醫療項目
 
意外身故跟殘障在My83裡都建議要300-500萬,如果本身已經具有這額度,那其實是不需要那麼首先考量的,本身也已經保足300萬,所以就會先需要補足的「海外突發疾病」這邊去思考或考慮「實支實付」金額是否能夠應付國外的龐大醫療費用。並不是指不重要,為了家人後續的生活與個人生活上的照料,只是當已經足夠了,就該把焦點放在更重要之處。
「旅遊平安險」主要重要的還是「海外突發疾病」,針對門診、急診、住院的補助金額、是否有針對特定國家的醫療金加乘、是否有海外救援、傷害醫療保險金之類。
 
 
 
3. 是否要將全民健康保險退掉呢?
 
傷害醫療保證金是會給付超過全民健保的核退費用。
以旅平險裡面, 針對傷害醫療保證金沒有全民健保的會依65%給付,針對海外突發疾病的條款裡是寫道沒有全民健保的會依100%給付,詳情請參考保險條款內容。
 
目前最近年度「海外緊急就醫自墊醫療費用」核退金額是「門診每次1,976元、急診每次3,483元、住院每日7,597元,每次住院部分負擔金額上限36,000元,全年度部分負擔上限59,000元」,所以其實也是一筆可考量進去的費用,建議可以不用退掉,只要申請保在區公所內即可。
 
 
 
4. 旅遊平安險國外旅遊最長180天,那後面180天的保障?
 
雖然背包客棧許多人說台灣人壽可以以180+180在出發前承保,但還是沒有確定在後180天成功賠償成功的案例,且這幾天似乎就取消這個項目了,因客服的說詞也不同,與其爭議的項目,不如把保障放到其他意外險和醫療險上面會更好。或後面180天建議保紐西蘭當地的保險,如Southern Cross . Uni-Care . Orbit Protect
 
個人會玩比較極限運動若預計在前半年,所以可能後半年視狀況在本地買或就先不保,依照個人需求去考量哦!這些只是自己小小整理。
 
 
 
5. 針對保險,個人的預算範圍在哪?
 
針對保額如果沒有個底的話,背包客棧跟老包們都建議可以先以300萬為主,但前提之下還是要意外險跟醫療險充足,在依照自己所需去衡量哦。
個人是計算了剛好需求「實支實付」30萬的話,反推回來以投保金額300萬,因本身已經有壽險了,所以就不那麼以身故金去判斷,而是以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去考慮。
 
像同樣的商品,從下面的表格去判斷,南山人壽又多出了像是「重大燒燙傷」「返國住院金」,雖然海外突發疾病的門診跟急診不如中國人壽的預期,但以其他保險項目+全民健保的支援,認為應該是足夠的。且又考量在南山是本身習慣承保的公司,故為優先考慮,由銷售員會優先幫你處理與爭取賠償,會是更好的哦!
 
 
 
 
常見保險公司「旅遊平安險」總整理比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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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線上投保與保單條款
 
台灣人壽〉  線上網路投保  保單條款
富邦人壽〉  線上網路投保  保單條款
國泰人壽〉  線上網路投保  保單條款
南山人壽〉  線上網路投保  保單條款
中國人壽〉  線上網路投保  保單條款
新光人壽〉  線上網路投保  保單條款
美商安達〉  線上網路投保  保單條款
 
 
 
關於保單內容條款
 
其實放眼過去的條款都是大同小異,但特別一些該注意的地方,將它標住起來可供參考,但針對如何辦理賠償,就不在附上,那些密密麻麻的條款非常重要但也非常嚇人...
 
 
第十二條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所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時,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 於知悉意外傷害事故發生後十日內將事故狀況及被保險人的傷害程度,通知本公司。並於通知後儘速 檢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內為給 付者,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契約的保險期間及續保】 第 五 條 本契約保險期間為一年且不保證續保。要保人於保險期間屆滿時,經本公司同意續保後,要保人得於保 險期間屆滿後之三十日內交付保險費,以使本契約繼續有效。 本契約續保時,按續保生效當時依規定陳報主管機關之費率重新計算保險費。 前項保險費調整之通知,要保人如不同意時,本契約於保險期間屆滿時終止。 若續保生效日被保險人仍停留海外,每次「海外停留保障期間」之起算日仍為該次離境日。 (是指在國外不生效的意思嗎??個人不太明瞭,有人知道的話可以補充上哦)
 
【傷害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者之處理方式】
第三條 傷害醫療保險金的給付,於被保險人不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或前往不具有 全民健康保險之醫院住院診療者,致各項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本公司依被保險人實 際支付之各項費用的百分之六十五給付,惟仍以保險單所記載的「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限額」為限。
 
第六條 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者之處理方式
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之給付,於被保險人不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接受治療;或前往不具 有全民健康保險之醫院或診所治療者,致各項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本公司依被保險人實際 支付之各項費用之 100%給付,惟仍以前述各項保險金條款約定之限額為限
 
「住院醫療費用」:係指被保險人因突發疾病在海外醫療機構住院所發生之救護車費、 病房費、膳食費、手術費、診療費、檢驗費、治療材料費、護理費(特別護士除外)及 醫療器具使用費
 
 
(以上為個人分析非專業理論,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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